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后備級人才認定
一、受理條件
經用人單位綜合評價達到相應層級水平,且符合下列人才認定標準者,可經單位提出相應層次的人才認定申請。
(一)已在深工作、來深自主創業或已與在深單位達成工作意向的優秀專業人才。
(二)遵紀守法;
(三)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四)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貢獻者,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五)除了上述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認定標準之一:
1.獲得以下稱號之一者:
(1)深圳市工藝美術大師;
(2)深圳市名中醫、優秀中醫;
(3)深圳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主持人;
2.近5年,獲得以下獎項者:
(1)省、部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3名;省、部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前3名;
(2)省廳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1名;
(3)市(地級市以上)科學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第1名;
(4)深圳市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第1名;
(5)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第1名;
(6)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第1名;
(7)深圳市教育教學科研優秀成果特等獎第1名;
(8)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9)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第1名;
(10)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單項獎第1名;
(11)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 “文華獎”單項獎(文華劇作獎、文華導演獎、文華編導獎、文華音樂創作獎、文華舞臺美術獎、文華表演獎)三等獎第1名;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 “文華獎”分項獎文華藝術院校獎一等獎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賽、民族樂器演奏比賽、小提琴演奏比賽);
(12)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群星獎”優秀節目獎獲獎人第1名(舞蹈、戲劇、曲藝類的編導或主要表演者,音樂類作曲者,美術、書法、攝影類作者);
(13)文聯獎(須為個人獲得)(子項12個:中國戲劇獎、大眾電影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音樂金鐘獎、全國美術展覽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雜技金菊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電視金鷹獎、舞蹈荷花獎)最高等級獎第1完成人;
(14)省專利獎優秀獎第1人(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人);
(15)中國十佳服裝設計師;
(16)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7)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8)中國通信學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1完成人;
(19)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人才獎特別貢獻獎;
(20)光華龍騰設計創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獎;
(21)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第1人(須為專利設計人);
3.近5年,擔任以下職務者:
(1)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分課題副組長前2名,且項目(課題)通過驗收;
(2)國家科技支撐(攻關)計劃課題第二、三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3)國家“973計劃”課題組第二、三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4)國家“863計劃”課題組組長、副組長,子課題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5)“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面上項目第一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6)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主要參加人員前3名,且完成項目通過驗收;
(7)市(地級市以上,下同)、廳(重點)實驗室主任、市技術中心主任、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實驗室主任,省工程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含籌建1年以上項目)(每項僅可申報1人)
(8)擔任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9)省級精品課程負責人;
(10)高等院校省重點學科帶頭人;
(11)在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在任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或在任深圳重點軟件企業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核心成員;
b.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獲得者。
(每個單位限申報1人)
4.近5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項目第一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
5.近5年,廣東省委宣傳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二層次培養對象;
6.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國家重點學科教授或研究員,來深高校聘為教授或研究員者;
7.近5年,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省級培養對象;
8.近5年,獲得全國優秀班主任榮譽稱號,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師培養計劃”人選;
9.近5年,直接培養出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第4至8名次運動員;
10.近5年,培訓2年以上的運動員輸送后4年內取得奧運會第2至3名次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3人次冠軍(成績為近5年取得)的主教練員;
11.近5年,直接培養出獲得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冠軍、亞軍的主教練員;
12.近5年,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的出站留(來)深博士后;
13.博士后出站留(來)深從事科研工作滿3年者;
14.近5年,連續2年獲得《新財富》“最佳分析師”(行業排名前3名,研究小組前2名)者;
15.近5年,連續3年獲得《新財富》金牌董秘者;
16.近5年,“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獲獎金額排名居本行業獲獎人員前5%的非高管人員或前5%-15%的人員;
17.近5年,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重要方向項目課題負責人,且課題通過驗收;
18.近5年,省、市(副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學科)、醫學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
19.近5年,廣東省引進創新科研團隊核心成員(限一次性申報3人);
20.近5年,深圳市基礎教育系統“名師工程”名校長、名教師、中青年骨干教師;深圳市中小學名校長工作室、名師工作室、教科研專家工作室主持人;
21.近5年,獲得特級教師稱號且在深圳市基礎教育系統從事相應專業工作者;
22.近5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
23.獲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證書且在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深圳注冊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營性總部金融企業或一級分支機構擔任部門主要負責人從事相應專業工作5年以上者;
24.獲得北美精算師、英國精算師、澳洲精算師或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且在深保險業從事精算專業工作5年以上者;
25.近5年,獲得“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者;
26.近5年,經國家、廣東省確認由深圳市輸送并代表國家參賽,獲得奧運會或近兩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個人項目第4至8名次的現役運動員;
27.近5年,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企業組、團隊組前3名、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企業成長組、初創項目組一等獎,且在我市落戶的企業或創業團隊獲獎項目研發機構第一負責人(各單位限認定1人);
28. 近5年,在累計獲得經證監會或地方政府備案的風投機構3000萬元以上風險投資資金、且在深圳注冊不超過8年的非上市創業創新型中小企業中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者(每個單位限報1人);
29.近5年,同一年度名列清科中國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國最佳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前20名且在深圳注冊的機構的核心投資決策團隊成員;(每個單位5年內限一次性申報1人,并與地方級同類條款“核心投資決策團隊負責人”同時申報);
30. 近5年,廣東省自然科學杰出青年基金資助項目獲得者,且項目通過驗收;
31.近5年,入選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百名高層次人才培養人選;
32.近5年,獲得省級技術能手或者省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前3名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二、申請材料
1.《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申請核準表》2份(網上系統申報打印);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及與認定標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榮譽證書、任職證明、項目合同、業績成果鑒定等,詳見認定材料說明)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復印件須經推薦單位審核,并由核實人簽名和單位蓋章);
3.受理部門要求提供的輔助材料。
三、辦理程序
1.個人申請。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單位審核。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登陸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輸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申請核準表》,加具推薦意見、蓋章;
3.主管部門審核;將《申請核準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到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加具推薦意見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主管部門的,由單位直接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在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5.發證書;
6.入庫。

高層次人才認定


